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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好慈善法,先搞懂几件事

用好慈善法,先搞懂几件事

一、《慈善法》颁布的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是为了发展慈善事业,弘扬慈善文化,规范慈善活动,保护慈善组织、捐赠人、志愿者、受益人等慈善活动参与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进步,共享发展成果。营造有利于慈善事业发展的环境,颁布的法律。

二、慈善法的确立


《慈善法》于2016年3月16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共12章112条。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43号主席令予以公布,自2016年9月1日起施行。

那么问题来了,怎样用好慈善法


三、郑功成教授解读要点


1、慈善活动需注意的四大原则和四个禁止

    慈善活动应遵循:合法、自愿、诚信、非营利。"合法"对于公权力机关,是"法有规定必须为"。对于慈善组织或公众来讲则是"法无禁止即可为"。"自愿"就是说整个慈善事业的参与者都以自愿为前提。"诚信"对于慈善事业的参与者都要以诚信为愿则。如捐赠者诺而不捐要承担法律责任,受捐者不正当用善款也要承担责任。"非营利"是慈善活动的盈利应全部用于慈善项目或机构发展等用途。

    "四个禁止":不得违背社会功德,不得危害国家利益,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不得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2、慈善财产可用于投资

    慈善法规定,慈善财产可以投资。其中重大投资决定应当经决定机构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员同意才可实行。可以解读为,慈善组织募捐到的钱除捐赠人做出约定不可用于投资的,都可以用于投资。


3、慈善行业组织需建立行规加强评估

    利用第三方机构对慈善组织进行评估,建立行规加强慈善组织的自律。


4、信息公开有边界,评价透明有依据

    明确信息公开的基本愿则,按规定公开信息。信息公开是有一个边界的。大家评价慈善组织的透明度应有个基本的依据和标准,并不是按照个人意愿和标准随意要求公开信息。立法的本意是保证慈善事业的有序、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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