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育中心党委支部(十一)】新路党支部
新路党支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
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上重要讲话精神情况汇报
根据市民政局党委的统一部署和市社会组织培育中心党委的要求,围绕习近平总书记7月26日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迎接党的十九大”专题研讨班上重要讲话精神,2017年8月10日下午15时至16时,中共潍坊市新路社会组织培育中心支部委员会在社会组织培育中心大楼319会议室组织党员集体学习讨论。新路党支部支部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共计7人参加了集体学习,其余党员利用空余时间自学。学习讨论由第一书记朱海燕同志主持,采取通读原稿和交流体会相结合、集体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学习纸质文件和线上网络学习相结合的方式灵活开展。本次学习主要有四项议程:一、朱海燕书记传达学习市委《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上重要讲话精神的通知》;二、曹冬梅书记领学新华社通稿;三、刘金亮同志领学人民日报评论员文章;四、党员谈认识、谈体会、谈打算。
参加集体学习的党员纷纷表示:习近平总书记在专题研讨班上的重要讲话,高屋建瓴、思想深邃,具有丰富的时代内容和思想内涵,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宣言和行动纲领,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奠定了重要的政治、思想和理论基础,具有重大政治意义、理论意义、实践意义。新路党支部将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专题研讨班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首要的政治任务,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深入学习,紧密联系公益工作实际,引导党员从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讲话精神上来,增强维护核心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迅速兴起迎接党的十九大宣传热潮,积极投身“四个城市”创建活动大潮,不忘初心。真心公益,以新业绩新面貌新气象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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