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新路社会组织培育中心 潍培育字[2016]6号 新员工转正考核办法
为了规范中心员工试用期考核的管理工作,客观公正地评价员工的实际工作能力,为中心筛选和挖掘出优秀人才,作为员工转正、定岗调薪、劳动关系缔结或解除的依据,特制定本方案。
一、适用范围
中心所有新近员工
二、考核小组
中心负责人、中心工作人员
三、考核原则
(一)坚持量化与定性指标相结合的方式来衡量其试用期工作绩效,不可凭主观感觉或印象等方式评定,以免造成不公平。
(二)对无法实施量化绩效考核之岗位,注重其绩效的全面考评,从其所在岗位、上下级以及关联同事间收集考评意见,以最大程度还原考核真实性、准确性。
(三)坚持做到以事实为依据,避免主观臆断和个人感情色彩。
(四)坚持交流和沟通,及时把考核结果反馈给新员工,开诚布公地进行绩效面谈沟通,肯定成绩,指出需要努力改进的薄弱环节,提出应努力和改进的方向。
四、考核流程
(一)考核准备
试用期满前7天,中心考核小组领取新员工领取转正考核表(包括《员工转正考核表》和《试用期考核面谈记录表》),并通知新员工做好考核准备。
(二)考核实施
1、新员工人述职,考核小组评议并做好面谈记录。
2、根据《员工转正考核记录》评分标准,现场打分。
3、考核小组工作人员收回打分表,统计分数。
4、中心负责人听取员工意见,根据新员工工作实绩作出评语,提出录用意见。
5、考核小组对考核分数和考核意见进行审核,并确定是否予以录用。
(三)考核监督
1、公示录用及淘汰人选,接受员工监督。
2、对最终裁定的任何疑问,考核人员有义务给予作答。
(四)录用
对于通过试用期考核转正的新员工,按正式员工享受中心一切福利待遇,从转正日按正式员工相应级别计算工资。
潍坊市新路社会组织培育中心 潍培育字[2016]6号 新员工转正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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